3月20日开始,桂林市秀峰区城管大队对中山中路、解放东路、解放西路、滨江路等市中心重点路段乱停放共享单车的行为进行整治,对乱停放共享单车的骑车人当场开出每人次20元的罚单。这也是桂林城管部门首次对乱停放共享单车的骑车人进行处罚。
▲城管执法人员对共享单车使用人乱停放行为进行教育、处罚。
第一张罚单出现在3月20日上午,地点在桂林市中山中路人流量很大的桂林书城门前的天桥下,一名男性骑车人将共享单车直接停在路边未划线区域,当场收到了罚单,并现场交了20元罚款。
据了解,城管执法人员的处罚依据是今年新出台的《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对无序停放公共租赁自行车或者共享自行车的,使用人在现场的,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使用人处二十元以下罚款。
“虽然知道应该按规定有序停放,但经常会图方便随便停,没想到还会收到罚单。”一名骑共享单车的市民对记者说。
3月23日,桂林市秀峰区城管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随着共享单车投放量和使用量的增加,对共享单车的停放管理问题日益突出,城管部门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之前采取了通过划区域引导停放、督促运营企业加大拖移频率等措施。然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始终处于比较随意的状态,使用人并不关心共享单车是否占道停放、是否会被收缴,一般是怎么方便怎么停。“此次开始对使用人开罚单后,将整治共享单车乱停放的落脚点落实到了使用人,通过处罚这一手段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使用者了解到有人在管,从而达到有效遏制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据了解,截至23日,城管执法人员共当场对未按规定停放共享单车的使用者开出罚单约60张。针对共享单车处罚难,骑行者不愿交罚款等情况,城管部门加强了和共享单车企业的沟通,企业将根据城管部门提供的骑行者乱停放行为的证据,采取扣除信用积分、押金或限制使用等方式,从源头上治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现象。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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