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南宁市五合大道邕江边的土地被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的范围,但是35套共280个集装箱被查封在此处,需要在3月底前将集装箱搬离,交地施工。在收到南宁仙葫经开区管委会来函后,3月26日,兴宁区法院“服务发展执行团队”到现场解除查封,施工团队也进场对涉案的35套集装箱进行拆除、搬离。
2013年9月,南宁仙葫经开区管委会租用了广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35套集装箱。2015年9月,该公司因涉及一起民事纠纷,被原告申请查封了这批集装箱及相应的租金收益。2018年1月,南宁仙葫经开区管委会与该公司的租期届满。但是,集装箱还被查封在此处,该处的土地被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邕江综合整治和开发利用的范围。2018年3月中旬,南宁仙葫经开区管委会来函要求执行法院尽快处置、搬离被查封的集装箱。
兴宁区法院“服务发展执行团队”到达集装箱所在地调查发现,被查封的集装箱有35套,每套两层每层四个,共有280个集装箱,总面积5000多平方米。3月26日,在无人机协助执行下,兴宁区法院组织有关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拆除前的准备工作,并送达了解除查封的手续。在买方完成清点工作后,立即组织施工团队进场,对涉案的35套集装箱进行拆除、搬离。
来源 |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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