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是否还要缴纳契税?是否所有排污的单位都要缴纳环境保护税?4月1日,南宁市国税局、南宁市地税局围绕“优化首府税收营商环境 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开展第27个税收宣传月现场宣传活动,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活动现场,税务工作人员为纳税人讲解涉税政策。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摄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无须缴契税
当天活动现场,税务部门通过播放税收宣传视频、设立税收咨询台、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向纳税人普及涉税知识。
大家都知道,买房需要缴契税,但继承的房产是否也要缴契税呢?仍有不少市民对此不了解。税务部门解释,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若根据遗嘱,由非法定继承人接受死者生前的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这时才要缴纳契税。
另外,也有市民想了解,离婚析产取得的房屋该如何缴税。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通过离婚析产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只征收印花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是所有排污单位都要缴环保税
今年1月1日,《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很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会产生应税污染物。比如,食品饮料生产企业会产生水污染物,医院会产生医疗废物。一般来说,食品饮料生产企业都会设置污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又与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排污管线相联通,再由污水集中处理场所作净化处理。而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一般都是由专业公司上门收购,再作具体的无公害处理。
那么,是否所有产生了应税污染物的单位,都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呢?税务部门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有两种情形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用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其一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其二是,上述单位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者处置固体废物的。
因此,企业事业单位和经营者不直接将产生的应税污染物向环境排放,而由其他专业公司接收处理,则不需要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雷倩倩 通讯员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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