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科学的特征决定了医疗意外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复杂性和损害性,是当前医疗纠纷的主要诱因。世界上许多国家,对于医疗损害赔偿是通过医疗保险机构,建立社会化的经济分担方式来处理的。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究竟能否实现,现实中已有一些保险公司对此创新拓展,拿出切实的保险产品。
截至目前,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保、北京富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推广的医疗意外保险,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已顺利推行半年时间。推行以来的情况如何,大家不妨走近了解一番。
一次理赔帮助一个家庭
3月25日,当黄先生家属从中国人寿理赔员手中接过20万元理赔款时泣不成声,这意味着他们家中的医疗欠款、举债治病等情况得到了很大程度的缓解……不久前,刚过而立之年的黄先生在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接受主动脉瓣膜大手术,在此之前听从医生建议,购买了一份医疗意外险(心胸外科手术安心保障险)。遗憾的是,黄先生术后不幸身故,中国人寿立即启动理赔程序,30天内完结理赔20万元。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管理办公室潘松球主任介绍说,医疗意外保险从半年前开始在该院推行,医护人员在手术前向患者行使手术风险完全告知义务,由患者自行选择风险承担方式“自行承担或保险承担”。患者选择保险承担情况下,“足不出院”就能购买一份保障。半年来,就有两起患者身故获赔的案例,理赔金额都为20万元,可以说挽救了两个家庭。
一次投保涵盖多个险种
据了解,中国人寿医疗意外险承保患者在保险期间,接受手术治疗中或手术后因发生医疗意外导致的死亡、残疾和并发症等不良后果,保险公司按照条款的约定给付保险金。涵盖母婴安康险、手术安心险等多个险种。该保险按照手术病种、病情、患者年龄、保障范围等多种因素确定保险条件,制定与风险相匹配的保险费率。
早在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提出:“建立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大力发展医疗责任保险和医疗意外险,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2016年9月25日,国家卫计委第十号令中也有关于“利用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风险分担形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内容。
目前广西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解放军303医院、柳州市人民医院、玉林骨科医院、崇左市人民医院、来宾市人民医院等开展了此项“手术安心保障计划”,其他医院也在陆续推进中。此项目在广西的落地及开展必定会给广大的手术患者带来福音,让医务工作者安心服务于患者,患者安心接受治疗,解除后顾之忧,打造出更加和谐的就医环境。
在邕部分典型理赔案例
●2017年11月27日,F先生在南宁市一家医院接受心胸外科做腹主动脉手术,在手术后发生了神志不清和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情况,最终不幸病逝。随后保险公司启动理赔流程,在10个工作日后,家属获得理赔20万元。
●2017年9月12日,L先生在南宁某医院接受心胸外科手术,术后出现肾器官衰竭等多种并发症,于10月23日出险(身故)。患者家属在手术前,听从医生建议购买了一份心胸外手术意外险,7个工作日后获得1万元赔付款。
●2017年12月31日,S女士在南宁某医院进行剖宫产手术,产后胎儿出现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由于事前购买了相关“母婴险”,家属因此获得5000元理赔款。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 唐建富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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