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是谁在报假警呢?
“民警,红锋路有人卖淫嫖娼。”
近日,民警接到一名女子报警
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红锋路调查
但没有发现有卖淫嫖娼的行为
(网络配图)
不久后,民警又接到一名女子报警
称荣军路颇家巷有人进行卖淫嫖娼行为
民警前往调查,同样没有发现有卖淫嫖娼行为
之后,民警又接到了女子的报警
称在荣军路颇家巷和太平中街龙家巷某私人房内
有卖淫嫖娼行为
民警核实调查,均不存在女子说的情况
经过调查,民警发现
先后5次拨打110和12345政府热线
举报不存在的卖淫嫖娼行为的报警人
均为同一名女子
4月24日
民警在鱼峰区光明路的一个小卖部
将该女子当场抓获
她为什么要报假警呢?
女子于某,50岁
据她称,她老公从不给她钱
她每次问老公钱去哪里了
老公总说拿钱去做按摩
因此,她便认为就是按摩店的女人
将她丈夫的钱骗走的
看到这些路段按摩店的门面前站着一些女人
她就感到十分气愤
便报警谎称这些按摩店有卖淫嫖娼行为
目前,女子于某,因扰乱单位秩序
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5日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规定第二项, 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刑事犯罪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丨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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