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药监局”)与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共同制定印发的《南宁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5月23日,食药监局通过检查淡村市场、海吉星市场等示范点,了解该制度运行情况。
市场:
有合格证或抽检合格才可入场
23日上午,记者跟随食药监局检查人员来到淡村市场。记者看到,市场的不少摊位上都贴上了一张纸质标签,上面写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B)”。该标签的内容,包括品名、产地、数量、销售者及其身份证号码、住所、联系电话、承运人及其联系电话、运输车号、确保合格的方式等信息。该证由淡村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
淡村市场相关负责人陆发军称,发这个证意味着要承担责任,“一旦从我们这里买的肉、蔬菜出了问题,就能够根据它溯源”。陆发军说,淡村市场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对入场的农产品进行把关:在进场时要查证,如果对方能够提供合格证则可以进场;如果不能提供合格证,比如农户自种自养的农产品,则由淡村市场通过抽检的方式对该批农产品进行把关。
淡村市场管理人员展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摄
自行抽检主要检测哪些项目?陆发军称,蔬菜主要检亚硝酸盐和农药残留,而猪肉溯源体系早已经成为行规,从养殖到屠宰,再到市场,都有完整的信息,“蔬菜检测一般15分钟出结果,因试剂和仪器都是监管部门提供,我们没有向经营者收费”。
海吉星市场是南宁知名的水果批发市场。记者跟随检查人员在现场看到,这里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与淡村市场不同,市场开出的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C)”。另外,该证采用了电子化手段管理,扫描二维码后,产品的所有信息就显示出来了。
部门:
合格证制度两年内覆盖全市
不同的经营主体,提供的合格证分A、B、C三种样本。食药监局仪器流通科科长孙纯禾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对所生产经营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标识(见链接)。目前,南宁市海吉星市场、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11个批发市场均已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7月1日后,将逐步在全市各类农贸市场推行,计划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该制度。
孙纯禾称,如果学校食堂的猪肉、蔬菜等无法提供来源,那就要处罚学校;如果市场主体没有核查市场内的产品,也要承担主体责任;如果该产品的源头存有质量问题,那种养者就要担责,如此便能形成倒逼机制。
孙纯禾指出,在此之前,南宁市多个监管部门要求市场主体要建立食用农产品的追溯体系,但一直没有具体规定,如今这项制度建立后,一方面能强化食用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市场开办者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证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另一方面又能促进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追溯,全面提升南宁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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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开具主体是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含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本着“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种类分为A、B、C三种,开具的依据是质量自检或者委托检测合格,或者内部质量控制、自我承诺合格等。
A证由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
B证由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开具;
C证由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开具,同时起到分销凭证作用。
来源 | 南国早报 记者李俭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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