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真的是很危险!在玉林一小区,一支两头削尖的竹竿从天而降,擦着一阿婆的胸口直戳地上;南宁一辆汽车被楼上抛下的垃圾砸穿车顶……
事件1:削尖的竹竿从天而降
5月27日早上,玉东某小区的一群业主坐在楼下聊天。
突然,一支两头削尖的竹竿从天而降,擦着一位阿婆的胸口直戳地上!阿婆胸口被竹竿头擦出鲜血!
大家都被吓住了:如果再偏几公分,就插到阿婆头上了!
没人看到竹竿是从几楼掉下。上楼询问时,也没人承认是从自己家掉下来的。
▲从天而降的竹竿,两头都是削尖的。
业主随后通知小区物业并报警。阿婆给家里人打了电话,其儿子赶回家,陪她到医院治疗。据了解,目前伤势无大碍。
▲受伤的阿婆
事件2:天降垃圾袋砸穿车顶
5月26日,家住南宁市良庆区天筑塞纳的杨先生也被害惨了:他停放在小区的车,被楼上扔下的一大袋垃圾砸穿了天窗!
垃圾袋内,装的大部分为生活垃圾;部分厨余垃圾砸进了车内,大热天散发着恶臭!
杨先生说,这个位置掉垃圾袋已不是一次两次了。27日上午,同样的位置再次有垃圾袋抛下;之前还有一次,一名业主的车顶被砸出了小坑……
一周内发生4次高空抛垃圾袋事件,业主再也坐不住了。他们希望物业能加强管理,增加监控,同时对业主进行入户调查,彻查此事。
杨先生修车大概要5000元,他不想因为几千块去起诉整栋楼的业主,伤了邻里关系;但如果找不到丢垃圾的人,这恐怕得他自己承担了。
疑问:找不出肇事者,谁来负责?
以上两起高空抛物事件,都陷入“找不出肇事者”的尴尬局面。
律师说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依照侵权责任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事发地上面的住户,对被受害人进行补偿。这个规定是补偿责任,不是赔偿责任,补偿是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使用的是公平的原则,每家都承担点。
杨先生修车的事,用钱可以解决,可玉林阿婆受到的伤害和惊吓,能用什么安抚?
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之失,高空坠物都是非常危险的。每个人都有责任管好自己及孩子,也要定期对家中的窗户、花盆等物品进行检查,以免发生意外。
来源丨玉林日报、930老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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