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开车,害人害己
因为酒驾、醉驾导致的悲剧
屡屡发生
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长期以来
南宁交警重点打击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就在昨天(6月9日)
南宁交警对近期查处的酒驾
尤其是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
予 以 曝 光!
希望广大司机能引以为鉴
让“酒”与“驾”永远分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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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以下驾驶人醉酒驾驶行为
给予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上面这47名醉酒后还开车的违法人员中
有你认识的吗?
被曝光出来还蛮尴尬的
其他开车小伙伴一定要切记
喝酒后万万不能开车!
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注: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来源丨南宁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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