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桂林市的龙女士到桂北妇科专科门诊部(以下简称桂北妇科)看病。在做诊刮手术中途,医生说病情严重要增加手术,让其亲属再多交4000余元手术费,她为此总共花了7700多元医疗费。术后,龙女士肚子痛,不得不去其他医院治疗。龙女士向相关部门反映后,6月12日,经协商,桂北妇科退还医疗费并补偿她共计1.2万元。经查,桂北妇科之前还曾非法为孕妇做无痛人流和引产等手术。6月15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向桂北妇科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作出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多项行政处罚。
患者遭遇
手术中途 医生说要增加手术
6月12日上午,南国早报记者来到桂林市叠彩区北辰路的桂北妇科采访。当天,桂林市男子小石再次来到桂北妇科讨说法。小石说,他母亲龙女士51岁,今年5月初因身体不适,怀疑患上妇科疾病。5月23日,母亲看到非法营运的三轮车上张贴的桂北妇科的医疗广告后,前往就诊。医生检查后,说要做诊刮术。当天下午,他父亲陪着他母亲到桂北妇科做手术,之前医生说手术费是1200多元。但母亲上了手术台后,医生出来跟他父亲说,手术过程中发现了严重的问题,可能是两个肿瘤,“很危险”,要交钱增加手术。如果不做,之前所交的费用也不退。
接到父亲的电话后,小石立即赶到桂北妇科,看到之前的诊断结果是子宫内膜增厚、宫颈赘肉和宫颈糜烂。医生催促他马上交钱做手术,他一开始并不同意,提出转公办医院治疗。但医生把他带进手术室,看到手术台上的母亲很痛苦,无奈之下小石只好又交了4000多元。这场手术下来,手术费加上检查费等各项费用,龙女士一共花了7700多元。术后,龙女士一直腹痛,又到其他医院就医。龙女士及家人认为桂北妇科没有治好病,而且对手术中途又增加手术的行为很反感,于是向相关部门反映维权。
▲6月15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给桂北妇科负责人(右一)。 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摄
门诊部回应
病已治好 手术和收费没问题
对此,桂北妇科回应称:龙女士于5月23日上午来到门诊部就诊,医生初步诊断为功能性子宫出血,要做诊刮术,并让她下午在家属陪同下再来就诊。当天下午,龙女士夫妇来到医院,医生给病人做完各项常规检查后,病人及家属签字同意行诊刮术。之后,医生在带病人做阴道镜检查时,发现病人宫颈内口有一赘生物,医生于是向家属建议先取息肉再诊刮,并没有逼迫和恐吓行为。病人儿子小石后来赶到门诊部,决定先做诊刮术,再去其他医院做息肉摘除。后来手术医生准备行诊刮术时,因息肉太大,扩宫时出血严重,建议增加息肉摘除术。医生将小石叫到手术室介绍情况后,小石立即决定给病人做息肉摘除术,签订了手术同意书,交了4000多元费用。
桂北妇科负责人姚先生说,医生的诊治过程并无不妥之处,而且已帮龙女士治好了病,但做手术有个康复期,后期有一些分泌物是正常的。从患者就诊、手术和收费过程来看,门诊部都没有问题。6月6日,龙女士及家属来到门诊部,说医生没治好病,反而导致患者小腹痛并脚肿。医生告知可先复查确定原因后再处理,但患者家属拒绝,并提出要退还全部费用、赔偿后期在其
他医院治疗的医疗费和误工费、营养费的要求。
监管部门介入
门诊部有多次违法记录 下发了处罚事先告知书
6月12日下午,龙女士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小石再次到桂北妇科协商。当天下午,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桂北妇科一次性给予龙女士退款及补偿款共计1.2万元。
之前,小石曾向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投诉,目前该所已介入调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调查发现,桂北妇科的营业执照类型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是张某军,经营范围明确禁止从事计生四种手术、药流。今年4月20日,桂北妇科非法为孕妇罗某实施无痛人流手术。4月22日,又非法为孕妇陆某实施中孕引产手术,非法为孕妇封某实施无痛人流手术,违法所得共9219元,违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同样是4月22日,桂北妇科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为患者陆某实施尖锐湿疣摘除术,违法所得6690元,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6月15日,桂林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来到桂北妇科,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针对以上两项违法行为,拟对桂北妇科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19元、罚款3.3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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