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2018年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中区直参保企业可在7月1日至8月31日申报,逾期将不再受理。
根据自治区的有关规定,在自治区本级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可以向自治区社保局申请稳岗补贴。其中,裁员率=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裁员人数+企业上年度末在职职工人数)×100%。遇到暂时性困难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在补缴上年度欠费后,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稳岗补贴。但是,对自治区认定的“僵尸企业”,不予发放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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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为7月1日至8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主动申报,逾期不予受理。除自治区农垦、林业系统外,其他企业统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进行。已取得数字证书的参保企业,通过 KEY 盘登录自治区社保局网上申报系统,选择失业业务申报,进行失业稳岗补贴申报。未取得数字证书的参保单位,需先到自治区社保局二楼申报受理处网报科开通证书后,再进行申报。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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