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及备选项目名单已确定。其中,青秀区“田园青秀”田园综合体等5个试点项目,从今年起将连续三年获得自治区财政支持,每个试点项目每年可获1000万元。
据介绍,去年12月13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田园综合体创建方案》,计划从今年起,按照三年规划、分年实施的方式,组织每个设区市和自治区农垦局申报1~2个田园综合体项目,并从中择优选择5个项目作为自治区级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引领带动全区田园综合体的创建。
在各地推荐的基础上,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开展现场考察、专家评审、现场答辩等工作。经竞争立项,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后,正式确定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5个,自治区田园综合体备选项目11个。
据悉,本次入选的5个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自治区财政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每个试点项目10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试点项目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及生态建设等。对纳入备选项目,也将按规定在项目建设用地、财政扶持、创业创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下一步,自治区有关部门将以田园综合体试点为平台,支持探索农村全面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新路径,逐步建成一批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要载体,让农民充分参与和受益,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
自治区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5个)
●青秀区“田园青秀”田园综合体
●宾阳县“稻花乡里”田园综合体
●柳江区“乡约藕遇”田园综合体
●恭城瑶族自治县“瑶韵柿乡”田园综合体
●玉州区“五彩田园”田园综合体
来源丨南国早报 记者赵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