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叠彩区芳华路中段的摄像头被连续恶意破坏,而嫌疑人的动机让人大跌眼镜……
6月21日,桂林市公安局叠彩分局刑侦一大队接到一家负责安装调试摄像头的公司报警称,他们公司在桂林市叠彩区芳华路中段新安装的两处还未交付使用的在建“天网”摄像头,被他人恶意破坏,不仅线缆被弄断,摄像头也被弄坏,总价值1.32万元。
▲嫌疑人指认被毁坏的摄像头
接到报案后,刑侦一大队的民警迅速展开侦查。民警调出附近路段的监控视频,从中发现了线索。
其中一段监控视频显示,一名身穿深色 T 恤和深色长裤的男子,手举一根疑似卷闸门拉门杆的长钩,对着天网摄像头进行破坏。
顺着这条线索调查下去,民警锁定了位于芳华路五交机电市场内经营五金批发的嫌疑人许某。
6月26日中午,刑侦一大队联合治安防控大队民警将许某抓获。
▲嫌疑人许某故意毁坏摄像设备
许某破坏天网监控摄像头的动机让人大跌眼镜。
据许某供述,自从他的店铺门前安装了一个灯光特别亮的“天网”摄像头后,他店里的生意就一落千丈了。在他看来,这个摄像头破坏了自家店的“风水”,导致生意越来越难做。他就想着怎么把它弄坏了好恢复自家的“风水”。
▲嫌疑人指认被毁坏的摄像头
据了解,案发当天,许某趁傍晚大多数店面打烊人少之际,用长钩将摄像头线路拉断,随后敲坏摄像头。之后几天,许某又以同样的手段,将五交机电市场周边的另两处“天网”设备损坏。
▲被嫌疑人许某损坏的摄像设备
据民警介绍,犯罪嫌疑人许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涉嫌故意损坏财物罪。目前,许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都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因生意不好,而破坏“天网”设备
最终也是自食恶果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唐晓燕、叠彩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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