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僵尸车”难点很多,但就没办法解决吗?针对这一问题,南国早报记者邀请来自法律界、社会学方面的专家支招。专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记者还从有关部门了解到,8月1日起,对在南宁道路上停车的“僵尸车”的处理将有法可依;小区管理方面,对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的立法正在进行中。
新规
道路泊位停车超72小时可拖车
记者从南宁市交警支队了解到,对于“僵尸车”,交警部门主要查看其停放的地点。在道路上的“僵尸车”,凡是不按规定停放的,都可以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将其拖移,以免妨碍道路通行。
而对于在道路合法停车位上长期不动的“僵尸车”,即将于8月1日实施的《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有了针对性的规定,即在道路停车泊位内连续停车超过72小时的机动车,经交警催告仍不移走,构成违规停车的,由交警部门处罚并拖移车辆。这意味着,8月1日起,在道路停车泊位内,也不能再停“霸王车”了。
建议
“僵尸车”视不同情况分类处理
南宁市政协委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余睿认为,处置停放在公共道路和公共场所的僵尸车,与处置停放在小区、单位里的“僵尸车”,应当区别对待,依法处理。对于前一种情形,如车辆存在报废脱检脱保等违法情况,可以依照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车辆进行暂扣,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作出处置。对于后一种情形,车辆本身并无违法情况,则属于小区和单位与车主之间的民事争议,有效的法律裁决是一种处理方式。
如果要处置车辆,涉及到对公民财产权的直接剥夺和消灭,这就需要民事法律上的依据。而对民事的基本权利作出规定,目前只有全国人大有立法权。
▲南宁市恒龙花园小区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内,放有不少报废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
通过民事诉讼方式处理
2016年,南宁市政协委员、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主任彭荣汉曾向南宁市政协十届六次会议提出《立法处置“僵尸车”刻不容缓》的提案。他曾经住过的小区和孩子就读的学校都有不少停放多年未动弹的小汽车、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等。7月5日,彭荣汉告诉记者,虽然相关部门对提案的答复并没有对“僵尸车”如何处理给出明确的解决方案,但他认为还是有办法可以处理小区的“僵尸车”。
他认为,小区内的“僵尸车”,可以通过诉讼、进入强制报废程序等方式处理。对长时间赖在车位的“僵尸车”,如果占用公共停车位,没有交停车费,物业管理公司可以起诉其交付停车费;如果交付不起,申请法院拍卖“僵尸车”来偿还停车费。对找不到车主或车主不应诉的“僵尸车”,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法院将会缺席判决;对乱停乱放影响小区内交通的“僵尸车”,可以“排除妨碍”的名义起诉。
通过强制报废程序处理
彭荣汉认为,“僵尸车”还可以通过强制报废的程序去处理。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市民发现这种符合强制报废标准、长期停在小区的“僵尸车”,可以举报给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车辆进行拖移和报废。
“‘僵尸车'的处理,需要社会各界动起来,首先各小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要主动把工作做起来,其次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和协助,比如交警部门可配合提供车主信息和强制报废等。”他还建议,法院遇到物业起诉“僵尸车”的情况,是否可以用速裁的方式进行处理,速立、速判、速执行,节省诉讼的时间和成本。
社会各界参与,多元化治理
在广西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周可达看来,目前整治“僵尸车”的社会呼声不断高涨,有的城区也开展了专项治理,但是要常态化治理,应该要形成长效机制,否则一阵风之后问题依旧。他认为,有效治理“僵尸车”,除了完善立法、明确权责之外,还得依靠社会参与,多元化治理,才能取得成效。
▲在南宁高新区荷塘月色小区的公共停车场,一辆“僵尸车”停放的地方都长草了。网友“龙”摄
立法动向
小区停车
“僵尸”电动车报废回收制度正在制订
对小区里停放的“僵尸”电动自行车,正在制订的《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拟定了报废车辆如何回收的条款。该条例草案规定,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自愿报废其电动自行车的,应当及时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处置,并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号牌、行驶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销车辆号牌和行驶证。该条例草案将于7月下旬提交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草案仅仅是从“车主自愿”的角度,对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进行明确规定,对没有达到报废标准、长期霸占停车位的“僵尸车”,该规定还不能完全解决问题。此外,对小区内停放的“僵尸”汽车,由于涉及到公民财产权问题,目前仍没有法律法规对此行为进行规范。
立法部门
条件成熟时可为小区“僵尸车”处理立法
在南国早报为网友搭建的讨论QQ群里,不少网友呼吁,希望通过出台政府规章或者进行地方性立法的形式,从根源上解决“僵尸车”问题。
记者从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获悉,《南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经列入2018年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调研计划。相关立法负责人表示,如果届时需要针对小区里的“僵尸车”进行处理,且条件成熟,可以放在该条例中进行考虑。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郭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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