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以来,南国早报多次报道“南湖Go”共享汽车押金难退的问题。现有用户反映,在向涉事公司寻求说法的时候,因与对方工作人员发生争吵,退款申请被改为“不同意接受公司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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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退还依然不准时
5月18日,南宁市民刘先生通过红木棉的系统平台,申请退还“南湖Go”共享汽车押金。根据合同写明,押金在2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然而,截至目前,2500元的押金仍未退还到账。
对此,红木棉相关负责人解释,因为系统出现故障,导致4月10日之前交了押金的租车人员信息需要技术性恢复,因此押金退还出现拖延情况。4月13日,红木棉在其公众号发布通知,称系统已陆续恢复运营。
“我的押金是在故障修复之后交纳的,为什么也会拖延?”刘先生说,6月29日,他打电话给客服人员,客服人员说他们不负责退押金事务,需要先去查询才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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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申请被擅自修改
据刘先生描述,他曾和红木棉两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沟通无果后,最终与一名黄姓经理在微信上对接。
记者通过刘先生提供的对话信息看到,在7月2日晚11时左右,黄经理回复表示:“我不是客服,我不回你,是因为你问的话,我觉得不需要回答。”最后,黄经理将刘先生在微信好友中删除。
7月3日,刘先生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与黄经理再次沟通,双方情绪有些激动。
刘先生说:“有本事就一直不要退钱给我,你们能拖多久就拖多久,我看你们能拖到什么时候。”黄经理接道:“对,这是你说的,是你叫我们不要退的,不是我们不退给你。”
通话结束之后,黄经理发回短信称,“我说到做到,因为我一定要让你后悔。”
结果,刘先生手机收到一条信息,上面写着:“南湖Go”共享汽车系统已备注你本人不同意接受公司付款。
刘先生认为,红木棉擅自修改了他的退款申请。目前,他已向青秀区工商质监部门投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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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诉已移交公安机关
记者了解到,刘先生口中的黄经理是红木棉公司综合部的负责人。
7月5日,记者通过电话和微信的方式,试图联系黄经理,但截至7月6日晚10时前,对方仍无回应。同时,记者致电红木棉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但对方也未接电话。
5日下午,记者来到青秀区工商质监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市民投诉“南湖Go”共享汽车押金难退的问题,因涉案金额较大,他们已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处理。
青秀区工商质监局埌西工商质监所的工作人员建议,如果涉事公司迟迟没有退还押金,用户最好走诉讼途径。
针对押金难退一事,南国法援律师刘丰铭认为:
涉事公司已违约,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参照同期的存款利率付利息。涉事公司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各种理由拒不返回用户押金,或涉嫌侵占罪。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吕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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