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近日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人社、教育等部门不再组织评审,高校可自主批文发证。这将惠及全区80所高校的4万多名教师。
评审权下放到所有高校
根据两部门下发的实施方案,我区在之前已下放12所本科高校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基础上,今年将高等学校教师(高等职业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实验等五个系列(系统)的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次性直接下放到全区所有高校。尚不具备独立评审能力的高校或相关学科(专业),可以采取联合评审、委托评审的方式。
此外,职称认定和重新确认这两项工作,也下放到全区所有高校,主体责任由高校承担。这一改革将惠及全区80所高校的4万多名教师。
评审标准也由高校制定
实施方案明确规定,高校要实现“五个自主”,即“自主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自主制定评审标准、自主组建评审管理机构、自主组织评审、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也就是说,各高校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制定、修订本校职称评审工作办法及操作方案等自主评审文件,可以结合本校学科(专业)和岗位特点,针对不同类型、层次、不同学科领域的教师,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也可以根据实际建立健全学校职改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监督委员会等评审管理机构,按学校评审计划自主开展评审。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职称评审结果,高校还可以自主批文发证及自主聘任。
把关不严或收回评审权
据介绍,此次高校职称评审权限的全面下放后,人社、教育等部门将转变职能,不再组织评审,不再审批评审结果,不再印发批文,不再办理职称证书,改由高校自主实施。
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政府相关部门,将重点加强对高校自主评审事中事后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起高等学校自主评审与政府宏观管理相结合的职称评审制度。对评审工作把关不严、程序不规范,造成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整改无明显改善或逾期不予整改的高校,将暂停其自主评审资格直至收回评审权,并进行责任追究。
日前,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已联合召开会议,对高校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保今年此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刘冬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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