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车辆稳定性差
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改变了制动力在各轴之间的合理分配,容易导致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02 轮胎负载大,容易发生爆胎
超员车辆容易因重量造成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从而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03 空间狭小,逃生困难
在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客车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04 无防护措施
在客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超员的那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没有安全防护的乘客更容易受到伤害,出现伤亡风险也比较高。
车辆超员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不仅给安全行车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而且也危及着乘车人和驾驶员的生命安全
那么超员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处150元罚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员,未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的,处200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的,处500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以上,每增加百分之十,加处200元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00元。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的,一次记3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