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个名为“撞死4人,赔不起,请帮帮我”的众筹项目引发社会关注。因为一起车祸,四川中江小伙杨龙在众筹平台上发起了众筹,希望大家为他筹款,解决为死者垫付的丧葬费。
赔不起丧葬费,众筹求助
事情要追溯到7月8日,省道106线中江继光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机动三轮车迎面碰撞,造成三轮车上3男1女共4人当场身亡,私家车上一男一女受轻伤。
从网友拍摄的现场视频可以看到,事故发生时该电动三轮车在道路上逆行迎面撞上了行驶中的小轿车。
事故发生后,中江县公安局发布了通报。但是事故的具体原因当地交警部门仍在调查当中,责任划分也还未出具。
之后,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小轿车车主杨龙称“赔不起,不想进去坐牢,请大家帮我。”在一众筹平台上发起了众筹,目标金额为20万。
在情况说明中,杨龙称,现交警大队正在处理案件,责任事故(书)还没有出具。死者家属那边要求自己先垫付安葬费12万。他为车购买的三者责任险保额为30万,“希望社会爱心人士帮帮我,我才24岁,不想进去坐牢,刚创业也没多久就出这事,我们家庭状况也不好,父亲死得早。”
为了证实此事,他还上传了身份证和撞车瞬间视频,也有不少朋友和同事为他证明。杨龙表示,自己不会回避责任,等警方事故认定出来后,他会尽自己最大努力进行赔偿,但是赔偿能力毕竟有限。
发起轻松筹的目的,是希望社会爱心人士帮帮他,也帮帮这4名死者家属渡过难关。发起当天晚些时候,已经筹集到23900多元,有1215次帮助,有81人为他证明。随后,该众筹平台关闭了筹款链接。
事后,杨龙称,“当时想到赔不起,脑壳发热就申请了一个,现在想起来确实不太合适”,这些钱已经退回给捐款人。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调查结果还未公布,事故责任还未划分,为何就要筹钱?还有网友质疑车祸事故赔偿是否可以众筹?
众筹=新型诈骗?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公益搭上了“互联网+”的快车道,网络公益众筹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成为新的求助信息“发布窗口”。网络平台也让公众捐款更方便快捷。
与寻求公益组织的帮助相比,通过互联网公益众筹平台发起个人众筹,使用程序相对简单,求助者只要点击发布按钮,上传身份证、说明情况、上传相关证明,便可以发起求助项目,进行资金众筹。
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熟知的朋友发起求助,一般都会力所能及地支持一下。而且,由于多是熟人转发的信息,感觉可信度也更高些。正因如此,个人求助众筹发展迅猛,多家众筹平台不断涌现,众筹数目也迅速增多。
然而,众筹这个求助救助的模式也存在着骗捐诈捐、募集资金虚高、善款支配不透明等问题。救助者献爱心,求助者却黑心,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
●2015年3月,在长沙做生意的杨罕以1.5亿入股参与了邻居的众筹创业项目,即投资创立了一个叫“聚米微品”的网购平台。双方还于4月9日签订了合作协议,约定了每月分红的比例、最低年回报。但是大半年过去了,杨罕却没拿到过任何回报,而邻居却失联了。
●2015年8月,女子杨某通过个人微博发布虚假信息,谎称其父在天津港爆炸事故中遇难,母亲已于一年前去世。微博发布后不久就获得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同情。借助微博“打赏”功能,杨某骗取网友近10万元“打赏”。
●2017年,一名女大学生为病母筹款6万余元,事后却在朋友圈晒“吃喝玩乐”,母亲病情进展、钱款花费明细、医疗账单等情况却基本不更新。
如何使众筹更加规范?
人民日报曾针对众筹诈骗、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发表社评:规范众筹市场应当配套法规待完善,须从个人和平台两端“双管齐下”、加强监管。
一方面是网络公益众筹的巨大需求,另一方面是问题的层出不穷。
对个人求助的监管目前相对更加薄弱。互联网众筹平台还属于新生事物,法律和监管都还在摸索中,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虽然《慈善法》无法约束个人求助行为,却可以通过对网络公益众筹平台的监管来间接地规范个人求助行为。未来还需要“双管齐下”,通过各种规章制度及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来弥补空白。
众筹平台应肩负起善款监管的责任,如何使善款公示常态化将是重中之重。对于个人发布的求助信息,众筹平台应在显著位置进行“风险防范提示”,告知该信息不属于慈善公开募捐信息,真实性由信息发布个人负责。同时,平台要不断完善举报机制,建立社会人士“举报”机制,并需要与相关机构合作进行对善款的监督。
此外,在平台管理方面,专家也建议,相关部门应提高平台的准入门槛。通过细化管理条例,对入行资质、运营能力、技术配置、网络安全环境等方面综合考核,让这个行业在健康的环境下良性发展。
车祸赔偿款能不能众筹?
对于文章开头车主杨龙利用众筹平台筹得丧葬费的问题,某公益慈善组织成都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杨龙家的情况来看,他通过众筹筹款是一个不对的行为,他确实还没有到必须向社会公众伸手的地步。”《慈善法》支持的是大公益、大慈善,比如说传统的“扶贫济困”,救助贫困学生,救助贫困老人,还有支持教育、环保等对公众有益的项目。
她介绍,杨龙这个事情很特殊,首先杨龙在车祸中撞了人,无论责任如何划分,这是一个交通事故背景下的求助,作为驾驶员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他这种不属于公益求助和慈善求助,平台关闭他这个求助是必须的,甚至就不该让他发布出去。”
这类筹款之所以引发社会质疑,更深层次地来说,是因为筹款机制的不完善,审核不严。基于移动互联网的、陌生人对陌生人之间的“社会救助”筹款机制,往往是谁的故事讲得好、有“卖点”,而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反而没有能力通过这样的众筹获得帮助。
来源:天涯社区 车广西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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