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首次投入使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桂C”牌的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录,都可在该自助机上自助打印出处罚决定书及通过银行卡缴款。除了启用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外,本月还推出了微信扫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便民举措。
仅处理电子警察罚单
桂林交警部门在交警支队一楼大厅设置了一台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进行试用。
据了解,此次投入使用的自助机,仅限定办理“桂C”牌的机动车在全国范围内的非现场(即“电子警察”拍摄录入)交通违法记录的自助处理,并打印出处罚决定书和通过银行卡缴款。该自助机系统限定扣记车主本人的交通违法记分,且只显示分值为6分及以下的交通违法信息。
因此,车主本人在自助机上进行交通违法认定处理后,个人交通违法累计记分不会达到12分。同时,一次自助操作最多能处理10条交通违法记录,超过10条记录的可通过多次操作来完成。
在使用自助机处理交通违法时,需准备车主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及银行卡,银行卡是车主名下的且有“银联”标识的储蓄借记卡或信用卡。在交警柜台窗口或自助机上打印出来且未缴款的处罚决定书,都可使用二代身份证在自助机上进行自助罚款缴纳处理。
微信扫码可缴纳罚款
预计在8月10日前,将再引入15台自助机,分别投入各城区大队、车管所(临桂)、及位于八里街、七里店的车管服务站使用。
此外,7月18日,桂林交警推出了微信扫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便民举措。市民在微信关注“广西桂林交警”公众号后,进入平台点击左下角的“微网办理”板块,便可进行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无需再到银行等线下网点进行处理。该功能仅限于桂林公安交警部门开具的处罚决定书中给予的罚款处理,其他如强制措施凭证、交通违法告知书等不能通过微信平台使用,且异地相关处理交通业务也暂不受理。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唐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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