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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南宁这样停车有可能被拖走!如发现有违规请你举报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今年6月份以来,本报发起的“一起捉僵尸车”系列报道得到了南宁市交警、南宁市“大行动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本报所征集的大量“僵尸车”线索,已经转交给了相关职能部门。8月1日,《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实施,处理“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南宁交警部门率先对这部分车辆进行了专项整治,引发热烈反响。连日以来,“僵尸车”整治行动仍在持续进行中,不断地有市民向本报提供新的线索。


部门:整治“僵尸车”行动 引发持续关注


8月1日是《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实施的第一天,针对本报前期收集到的“僵尸车”线索,南宁交警部门进行了分类处理,并对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僵尸车”开展了重点整治行动。当天南国早报客户端开通了直播互动平台,“僵尸车”大整治行动备受读者关注。其中位于中华路一巷的“桂 AHQ633”车辆是本报开通“一起捉僵尸车”平台后投票数最高的“僵尸车”,该车在8月1日被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进行了拖移处理。


据统计,在本报收集到的100多条“僵尸车”线索中,停放在泊位外道路上的车辆为9辆,分别位于南京路、大沙田幸福路、安吉大道以及仙葫大道等。新规首日,交警部门对这些车辆全部进行了拖移处理。


反响:占道“僵尸车”被拖走大快人心


“太好了!门前道路停放的‘僵尸车’终于不见了。”在得知自己投票的车辆被拖走后,市民小黄拍手称快。她说,此次被拖走的位于澳华花园门前道路上的一辆无号牌蓝色面包车,就停放在她家门口。本来道路就不宽,该车长时间停放,把通道都堵住了。车子被拖走的时候,她在现场,还兴奋地把执法现场的图片发到了朋友圈,感谢南国早报和交警部门解决了问题。


“‘僵尸车’既占用社会资源、妨碍消防通道,也影响市容市貌,现在南宁发布地方法规,准许交警部门处理‘僵尸车’,真是大快人心。”一网友看到本报的直播后说。


疑问:执法部门如何判定车辆停放时间

 

据了解,由于相关部门执法得力,在“僵尸车”整治行动过程中,还不断有市民提供新的线索。同时,市民也提出了一些新的意见和疑问。


有的市民在仔细看了《条例》规定后,对一些问题仍不是很清楚。市民林先生表示,有的人经常去同一个地方上班或办事,习惯把车辆停放在同一个泊位里。


如果交警连续几天巡查都看到相同车辆停在那里,该车会不会有被拖走的风险。对于条例要求的“机动车泊位内连续停放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的规定,执法部门怎么去判定车辆停放时间呢?假如车辆在同一车位停放的中途离开过,持续时间不满72小时,是否算违规?


对此,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对这一条款进行了解读。据他介绍,这样的情况说明车辆是在正常使用,如果车辆在泊位内持续停放不超过72小时,其行为也就不构成违法。相关法律的起草颁布,就是要让市民公平地享受使用停车位的机会,如果车辆中途开走了,在此期间,其他的市民就有了停到这个车位上的机会。《条例》这样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从一开始防止车辆演变成“僵尸车”,从而减少公共资源长期被占用的情况发生。


据统计,在本报收集到的线索中,有大部分“僵尸车”是停放在小区内。不少市民表示,虽然对于长期占用道路资源的“僵尸车”已经有了处理办法,但是对于小区内“僵尸车”的处理问题,仍然没有好办法,希望相关部门能拿出一个可行的方案。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 王艳群


防城港交警清理长期占道“僵尸车”


防城港市企沙镇部分路段有多辆“僵尸车”长期占用道路,影响群众出行。8月2日,防城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港口大队和企沙镇政府、港口城管等部门采取措施,清理5辆“僵尸车”。

 


▲防城港有关部门在清理“僵尸车”。莫倩倩摄

 

据了解,在企沙镇鱼冲路、卫东路等多条路段,有不少车辆已经停放多年,不仅影响道路通行,也影响街道市容,当地群众意见很大。


8月2日,工作人员首先对能查到的车主进行通知,要求其立即拖离。对无牌车辆、有牌未检或联系不上车主的车辆,实施强制拖离清理,集中停放在港口交警大队停车场,下一步将进行公告限期处理。对拼装、报废或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强制报废处理。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钟小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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