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来宾市纪委监察委公布,近日,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对来宾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周方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决定,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8月3日,检察机关对周方采取逮捕强制措施。
经查,周方在担任来宾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多名女性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周方50多岁,曾在来宾市人民医院担任院长职务多年,直到2017年2月遭绑架后才调离这一岗位。2017年2月15日晚,因怀疑时任来宾市人民医院院长周方受贿,家里有钱,来宾市卫计委主任科员韦某峰组织同伙,将周方绑进山里,用暴力手段劫走10万元,之后将其放走。当年12月28日,兴宾区法院对这起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韦某峰和两名同伙有期徒刑11年至12年不等,同时分别并处罚金4万元。
来源 | 南国早报记者黄必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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