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两家企业因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行为,被处以按日计罚。原本只有几千元的罚款,被乘上了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天数,处罚金额高达数万元。
第一家被罚企业是柳州市鱼峰区民政电镀厂。2017年12月中旬,环保部门对该厂进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废水监测结果显示,该厂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与氨氮排放浓度均值都已超限。为此,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610元。
今年1月中旬,环保部门复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排口氨氮排放浓度达标,但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仍未达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认定该企业存在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对其实施按日计罚,从企业收到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的次日起,至复查之日止16天内,处罚总额为5610元×16天=89760元。
第二家被罚企业是柳州市经久机械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12月上旬,其废水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均值超限。为此,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2295元。
今年1月中旬,环保部门复查发现,该企业废水总排口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依然处于超标状态,遂认定其存在拒不改正违法排放污染物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处罚总额为2295元×22天=50490元。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黄显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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