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博人眼球,有的人会转发传播内容暴力、血腥的暴恐视频,殊不知,这种不经意的行为已触犯法律。8月13日,马山警方查处一起网民利用微信传播暴恐视频案,违法嫌疑人黄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
8月10日,马山警方在网络巡查时发现,马山、大化等地有网民在网络上传播一段极其暴力血腥的涉暴恐视频。警方通过调查取证,最终锁定了违法嫌疑人为在玉林市打工的黄某(23 岁,马山县周鹿镇人)。8月13日,马山县公安局周鹿派出所依法对黄某传唤询问,黄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他于8月10日在微信群中看到的一段国外某组织杀害他人的现场视频,于是转发至另外四个微信群。因视频中含有极端、暴力、血腥、恐怖的画面,导致微信群里的众多好友因好奇或博眼球,进而又转发传播,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就此,马山警方依法给予黄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处罚。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网上传播暴力血腥恐怖音视频属于违法行为。不要因为有意或者好奇而制作、传播、持有暴恐音视频。这些内容会对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带来不好的影响。如收到此类信息,要积极举报,杜绝转发。同时,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还广大网民一个干净的网络空间。
来源|南国早报记者卢荻 通讯员乐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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