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宁市建委出台征求意见稿,商品房的精装修标准不再限于3000元/㎡了,非定制可以达7000元/㎡,业主定制可以高过7000元/㎡。【详情回顾】
9月17日下午6时30分,南国早报记者打开南宁市城乡建委官网发现,意见稿的链接已经被删除。
上周末刚刚在五象新区购房的曾先生算了一笔账。
他属于改善型购房者,购买的是一套将近100平方米的商品住宅,毛坯的价格是9000余元/平方米,装修价格3000元/平方米。
因为不能向银行申请装修部分的贷款,因此,曾先生购买这套房的毛坯部分需交4成首付,为36万元,精装款30万元需一次性付清,相当于他首付了66万元购房。
在得知装修价格调整后,曾先生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已经签了合同,不然就付不起首付了”。他说,如果开发商将装修价格调整为7000元/平方米,那么,他购买该套住房就需要首付106万元,这对工薪阶层来说,压力山大。
即便少数银行可以申请装修贷款,购房者的压力依然很大。首先,由于多数银行将装修列入消费型贷款,贷款的利率上浮40%左右,而且多数银行只能贷款10年或20年,购房者还贷压力陡增。
最近,正在着手买房的邓女士称,在五象新区一楼盘看房时,置业顾问告诉她,102平方米的房子除了备案的毛坯价、3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款,还要25.5万元的转让费、9万元指标费。因邓女士是首套房,置业顾问算了算,购买该套房她需要“首付”80万元左右。
不少购房者称,邓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在另外一楼盘,置业顾问直接告诉邓女士,需“外收”30万元才卖房。
▲南宁市目前新建的商品房基本都是精装房。 南国早报记者 苏华摄
这一次装修等级提高,就能保证开发商按照标准装修后,不再搞所谓的“外收”?采访中,部分购房者对此存疑。
增加了装修等级、提高了装修款后,就能让价格和品质形成对等的局面吗?市民黄先生分析称,商品房多是期房,购房者无法提前作出判断。而到了收房时,开发商用了什么材质,是否符合相应的价格标准,并没有相关部门进行把关。
记者注意到,意见稿中明确,装修价格区间“以建筑面积计算”,同样引起很多网友质疑。
吴先生称,他购买的新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公摊面积超过20%。扣除公摊,实际的装修只有约80平方米。对装修合同,开发商要求按100平方米签,3000元/平方米,他因此多付了6万元。
按照新的分级指南,开发商如果将装修价格定为7000元/平方米,那他将要多付14万元。“为公摊面积付装修费本来就不合理,现在还要付7000元/平方米,太贵了!”
地产界人士称,现在土地价格比较贵,政府对毛坯房实行备案最高限价,开发商如果在限价范围销售,无法收回成本,因此,装修部分就成了开发商盈利点。
该人士认为,3000元/平方米的装修体现不了品质差别化,如果所有的房子装修都是一个价,企业为了追求利润合理化,就会走中庸路线,过得去就行了。调整装修价格后,部分开发商想做品质性住宅就有了空间。
另外,此前一些楼盘想尽办法另外收钱,即所谓的转让费、指标费等。因其不合法,购房者掏钱后也不能开票。一些大型房开、上市公司等,由于公司内部监管问题,无法外收,就形成了“吃亏”的现象。在该项调整后,则有利于市场公平竞争。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建筑全装修”的工作要求。为了有效开展相关工作,市城乡建委依据住建部《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建住房〔2002〕190号),参照相关建筑质量国家规范标注、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耗量定额配套《南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及装饰材料市场实际情况,初步拟定了《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目的是为建筑全装修提供技术参考。
二、《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是希望通过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集思广益,为进一步论证提供科学性、有效性及合理性。
三、由于广大市民已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大量意见,市城乡建委将根据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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