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住建厅了解到,从今年起广西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1年,形成“传承文明、桂风壮韵、生态宜居、和谐美丽”的广西乡村新风貌。今年,全区选取南宁马山县等10个县区首先进行试点建设。
根据自治区已印发的《广西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开展乡村风貌提升三年行动,力争到2021年,通过“五大行动”对村庄进行分类改造建设,完成12万个村庄基本整治、一万个村庄设施完善和1000个村庄精品示范,基本实现对全区村庄风貌整治全覆盖。
据悉,目前我区选取了南宁市马山县、柳州市融水苗族自治县、桂林市永福县、贵港市港南区、百色市田阳县和田东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和都安瑶族自治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崇左市扶绥县等10个县区作为试点。按照三年行动计划安排,2018年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实施方案,开展规划设计下乡服务活动,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出台农房建设实用图集,完成10个试点村庄建设等。
来源 |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徐庆成实习生张荟通讯员莫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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