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汇春路15号世纪阳光沁景苑小区住户向南国早报记者反映,近一个月来,该小区有一租户收养流浪狗,遛狗不牵狗绳,业主们对此意见很大。11月1日下午,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前往调查时,发现该租户是无证养犬,并不是流浪狗。警方当场责令该租户在三天内办好养犬证。
据该小区业主张先生反映,今年七八月份,有一名30岁左右的男子到小区里居住,该男子收养了两三只疑似流浪狗,经常将流浪狗放在小区内散养,遛狗时不牵狗绳,也不清理狗粪。业主和小区物业已多次上门提醒,但该男子并不予理会,甚至还声称,业主越有意见越不清理。在业主和物业多次上门提醒后,现在再去提醒时,对方甚至连门都不开了。对此,业主们意见很大。
接到业主们投诉后,11月1日上午,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治安大队民警来到该小区查处,但当时该男子并不在家。当天下午5时许,几经周折后,终于联系上了该男子。面对民警询问是否收养流浪狗时,该男子承认养有两只犬,但并不是流浪狗。当民警询问是否办有犬只证时,该男子表示未办证。同时,该男子承认有遛狗不牵狗绳的情况。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警告、教育,并要求该男子在三天内办好犬只证,同时在遛狗时一定要牵狗绳。否则,届时将依法进行处罚。
在采访中,有一些市民提出,有时遇到流浪狗时,不知道如何处理。另外,遛狗时,牵狗绳多长为宜?
南湖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教导员周毅介绍,市民发现流浪犬只,可以拨打110,由公安机关将流浪犬只送犬只收容救助场所。同时,重点管理区内,个人携犬出户时,一定要牵狗绳,小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犬绳、犬链牵引;大型犬只用长度不超过1.5米的犬绳、犬链牵引。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卢荻、实习生方永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