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南宁市对举报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实行新的奖励政策,只要举报查实立案后即可获30元奖励。7日,记者从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获悉,首位获奖市民已经产生并顺利领到了奖金。
11月2日,一名市民通过南宁12319微信公众号,上传照片举报了一建筑工地出入口没有冲洗设备、工地没有降尘措施,导致扬尘污染、出入口路面被污染。收到举报信息后,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立即按流程分派南宁市城乡建委审核。当天下午,南宁市城乡建委回复,经核实举报情况属实,审核通过。5日,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为这名市民办理了30元奖金的发放手续。从举报到发放奖金,仅用了3天时间。而在过去,奖金必须在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受到处罚后才会发放。由于扬尘污染案件往往取证、调查耗时较长,有时会出现举报查实后却长时间拿不到奖励的情况。
据悉,纳入有奖举报范围的主要有建设工地出入口未硬化、散体物料运输车撒漏污染路面、非法倾倒建筑垃圾、港口码头等场所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喷淋等控尘措施、建设工地进行易产生扬尘的活动未采取湿法作业等五大类违法行为。市民可拨打12319,或通过南宁市城市管理监督评价中心“南宁12319”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
五类有奖举报范围
(一)建设工地(除市政道路维修、改造施工外)、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未硬化、未按规定设置冲洗设施的行为;建设工地、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有明显泥印,污染路面的行为。
(二)在城市道路上,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以下简称“散体物料车辆”)密闭不严、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行为;散体物料车辆车轮带泥行驶,遗撒、泄露污染城市道路的行为;混凝土搅拌车抛洒滴漏、未套防滴漏袋的行为。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合法建筑垃圾消纳场外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四)工业企业、港口码头、混凝土搅拌站、物流中心等企业(单位)的堆场(即储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场所)储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密闭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行为。
(五)建设工地(含市政道路维修、改造施工)、采石场、堆场、碎石场进行土方作业、拆除作业、爆破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未按规定采取湿法作业的行为。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罗暘 实习生 黄洁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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