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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一对双胞胎姐妹不得分红,父亲状告村委会:村规不合法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双胞胎姐妹小谦和小泽于去年出生,她们的户口登记在桂林市七星区穿山街道办穿山村。今年2月,父亲秦某向村里申领女儿的年终分红时,却被告知她们不能享受集体福利。原来,之前该村曾出台村规:因结婚、出生等原因落户该村的人员,将不再享受这些福利。秦某认为此举剥夺了下一代人的正常待遇,遂起诉至法院。11月7日,该案在桂林市七星区法院开审。
 

11月7日,秦某夫妇带着双胞胎女儿来到法院,为女儿争取集体福利。

缘起:双胞胎姐妹无缘分红
 
穿山村位于漓江东岸,是一个城中村,村委及村民小组有不少集体经济。
 

穿山村一栋大楼,属于该村集体资产,一楼出租用作餐馆。

秦某是穿山村第五村民小组的村民,他妻子于2017年11月11日产下一对双胞胎女儿。随后,他将两个女儿的户口登记在自己名下。
 
今年2月,第五村民小组有一笔年终分红,每个村民有 800 元。秦某帮两个女儿申领时,却被告诉两个孩子都不能享受福利。原因是,2017 年 6 月 22 日,该村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决定:当天之后,因结婚、出生等原因将户口迁入、落户该村的人员,不再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切福利和待遇,村民小组参照村委的决议执行。
 
秦某的两个女儿都是这一日期后出生的,按照村规,她们不能享有集体资产的股权。
 
南国早报记者从村民提供的会议“决议”上看到,这次会议的议题是关于穿山村委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制,并量化固化给现有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村民。村民代表大会应到69人,实到62人,最终以57票赞成、5票弃权通过了决议。

村民:不合法的村规应该撤销

对此,秦某认为,他祖辈都生活在穿山村,且拥有常住户口。两个女儿出生后,户口也登记在他名下,理应享受村民福利。上述村规实则剥夺了孩子们的资格,侵犯了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秦某还称,对于村民来说,这个村规属于重大事项,但当初出台时他并不知情。于是,他作为两个女儿的监护人,将穿山村委诉至法院,请求撤销这份决议及村里下发的相关通知。
 
法庭上,原告律师提出,这个决定事关众多村民的切身利益,应该召开村民大会,并经过三分之二的村民同意才有效。而穿山村委仅组织村民代表开会,且会前村民并不清楚决议内容,程序不合法,应该撤销。

村委:依据上级政策进行改革
 
庭审中,穿山村委代理人龙先生说,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集体经济改革决议,是根据2016年12月我国出台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第十条是“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包括“提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等内容。
 
龙先生说,该村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量化固化,待成员去世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他认为,这份决议符合上述意见精神。
 
至于为何不召开村民大会,他称,穿山村委现有 6000 多人,人口多,难以召开村民大会,只能开村民代表大会。另外,这对双胞胎仍是穿山村的村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焦点:如何安排更科学合理

11 月 7 日下午,穿山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0 年时,穿山村约有 5000人,但到 2017 年 6 月 22 日就增至 6000 多人,“女的嫁出去,户口不迁出;有的男村民先后结几次婚;有的是假结婚,户口迁进村就离婚了,很难管理”。
 
据其介绍,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保障该村集体经济成员的利益,村委根据上级精神和意见进行了改革,将成员固定在 6000 多人,“这样生不增、死不减,保持稳定”。
 
此案引发众多村民议论。村民秦女士认为,去世的村民应该取消领取福利的资格,新出生的村民应该享受这一资格。此外,这项决议对尚未结婚的男村民不公平,因为即便他娶妻生子,也只有他一人享有集体资产股权。
 
11 月 9 日,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新建村委相关负责人说,穿山村的这份决议可能出现遗留问题,“时间一长,家庭成员多了,谁来继承?难免又起争端”。他建议村民可以约定一个时间,比如隔五或十年重新确认一次集体经济成员资格,撤销去世村民的资格,新增新出生人员的资格。


新闻链接
 
“外嫁女”子女难享福利
法院撤销歧视性村规
 
2016 年,因不服村委会规定“外嫁女”子女不再享村福利待遇,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凤尾村“外嫁女”子女代表卢景一纸诉状将村委会告上法庭。
 
48 岁的卢景说,她母亲的户口在凤尾村,父亲的户口在连江县,父母结婚后因为政策原因,母亲的户口无法从农村迁入县城,她的户口也随母亲留在凤尾村,从小也在村子长大,医保、社保也都在凤尾村。
 
2015年8月,凤尾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在原规定的基础上,对有异议人员能否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基本条件进行表决,重新作出决议。该“决议”第二条规定,出嫁女的子女一律不能继续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
 
连江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卢景系该村的村民,应与该村村民享有同等的村民待遇,村委会规定“外嫁女的子女一律不得享村福利补助金”的内容具有歧视性,侵害了卢景的合法权益,判决撤销该条村规。
据《澎湃新闻》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邓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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