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边境护栏是重要的国防军事设施,发挥着拦堵边境走私活动的作用。防城港一名男子却无视国法,为了运货方便竟然将国防护栏破坏,结果受到了法律的惩罚。11 月 12 日,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破坏军事设施案,以破坏军事设施罪当庭宣判被告人赖某某有期徒刑 6 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赖某某系家住防城港市防城区那良镇边境村庄的一名村民,在明知中越边境护栏是国防军事设施的情况下,从 2018 年 5 月开始,赖某某在那良镇里火村中越边境国防护栏处,从越南搬运木头进入中国境内。
在木头穿越护栏的过程中,由于木头太重,护栏的横梁挤压变形,铁门上方的一根铁柱焊点脱落松动,赖某某将焊点脱落的国防护栏铁栏杆拔出来后,形成了两道宽高约 30 厘米的缺口,从而方便木头穿越护栏。
2018 年 7 月 20 日,赖某某用钢锯齿再次割断了该处护栏上的两根铁柱,形成了四道宽高约 30 厘米的缺口。赖某某在每次搬运木头过境时就将三根国防护栏铁柱拔掉形成 6 个缺口,从而方便把木头从护栏缺口位置搬运过来。
2018 年 7 月底,赖某某在国防护栏割断处把越南木头搬运到中国境内的时候,又把国防护栏防翻越爬齿挤断一根。
案发后,赖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赖某某破坏的三根实心国防护栏价值 480 元人民币。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某明知是国防军事设施而进行破坏,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军事设施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审判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369 条、第 67 条第 3 款之规定,判处有期徒刑 6 个月。
在宣判后,被告人赖某某表示认罪、悔罪,服从法院判决,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被告人赖某某:
自己法律观念淡薄,没有想到会犯罪,后悔了。
来源 | ZAKER南宁 、广西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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