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肝癌、乳腺癌……在广西,这些常见的大病也将纳入农村贫困人口专项救治的病种里了。11月15日,南国早报记者从自治区卫健委获悉,《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到2020年,广西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的覆盖范围将扩大到30个病种。
据了解,早在2017年,广西对患有9种大病和白内障的贫困人口开展集中救治。9种大病包括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儿童先天性心脏室间隔缺损、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
在这一基础上,通知提出,大病专项救治的病种中将增加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等作为专项救治病种。按照计划,到2018年底前,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覆盖范围扩大到21个;到2020年,扩大到30个。
大病专项救治覆盖范围扩大,再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紧密衔接,将为农村贫困人口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据了解,广西正推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要交纳其个人自付费用。暂未建立统一信息平台的地区,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及时结算的方式。此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批准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来源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雷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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