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微信朋友圈等网上平台突然被一波“碰瓷提醒”刷屏。
言论称在某酒店桥底有两群人故意找过往车辆碰瓷,还配发了一段短视频。一时间,“碰瓷”信息在网上迅速发酵,引发热议。
▲事故视频截图
12月1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警方处获悉,这仅是发生在广西贵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并不存在碰瓷情况。
目前,发布、传播“碰瓷”谣言的两名人员已被警方查处。
▲黄某、梁某指认用微信散布“碰瓷”谣言。
“大家注意一下,白天鹅酒店桥底最近有两群人故意躲在桥墩那碰瓷。朋友今天见到两次了,受伤的,围观的都是那群人”,近日,一段看似满含善意的提醒迅速在市民微信群、朋友圈中转发,还有人配发了一段一名橙衣女子躺在一辆小轿车前的短视频佐证。短短时间内,碰瓷这个关键词在网上社交圈子迅速发酵,引发热议。
12月18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广西交警部门获悉,视频中小轿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事故确有发生,但这仅是发生在广西贵港的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并不存在碰瓷情况。视频中的事件系12月15日中午12时30分许,在贵港金港大道仙衣路高架桥底发生的一起小轿车左转弯过程中与行人碰撞,造成行人受伤住院的普通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当天,贵港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港北分局等部门展开了净网行动,经过调查取证,将编发谣言的男子黄某和女子梁某两人依法传唤至城北派出所。
经查,12月15日12时许,黄某下班骑车经过贵港市金港大道与仙衣路交叉路口,在等候信号灯时,他看到附近高架桥底有一名女子躺在一辆白色小轿车前,不住喊疼,而小轿车上很快就走下两名男子,低头查看情况。黄某联想到网上见过的外地高架桥底碰瓷视频,虚构了“碰瓷”的内容发布到一个同学群中。
梁某在微信群看到这则“善意提醒”后,没有核实真假,马上将此消息复制转发至其他微信群,造成谣言迅速在全城扩散。
12月17日,贵港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处行政拘留三天,对情节较轻的梁某做出训诫后释放的处罚。黄某、梁某两人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坦承错误,写下悔过书。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切勿随意编造、转发谣言,如造成扰乱公共秩序,引发社会恐慌等严重影响,警方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手软。另外,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怀疑对方“碰瓷”,应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置,切勿心急“私了”,谨防敲诈勒索。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王艳群 通讯员 谢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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