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广西检察机关“扫黄打非”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2018年1月至11月,全区检察机关依法逮捕和起诉了一批在“扫黄打非”行动中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其中,以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348件706人,提起公诉298件447人。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2018年1月至11月,广西检察机关以涉嫌利用网络和政治性、宗教性非法出版物等实施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 以涉嫌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捕犯罪嫌疑人27人;以涉嫌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组织淫秽表演罪批准逮捕11件13人,提起公诉8件8人;以涉嫌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批准逮捕348件706人,提起公诉298件447人,立案监督10件16人,追诉5人;以涉嫌利用网络、非法出版物实施的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批准逮捕4件9人,提起公诉4件4人。
新闻发布会还重点通报了检察机关办理的“扫黄打非”5起典型案件:如全国挂牌督办案件周某某诈骗案,徐某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 破坏法律实施案;全国、全区挂牌督办案件广西合样图书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以及自治区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张某等人组织卖 淫、协助组织卖淫案等。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卢荻 文/图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