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韩某在柳州市区用货车占道摆卖淮山,被城管依法查扣车辆。然而,他却利用城管人性化执法的“机会”把车偷回,开到桂林继续摆卖。1月5日,他被柳州警方从桂林带回。
2018年12月11日下午6时许,柳州市城中区城管局的执法队员接到“12319”热线转派的投诉,称东环大道一处非机动车道上,一辆中型货车在摆卖淮山。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依法将车子暂扣。
▲城管人员现场查处占道摆卖的“淮山车”。
车主韩某自称是外地人,开车流动卖淮山,以车为家,希望能留在车上休息住宿,也方便接受处理。当时已近晚上8时,执法队员从人性化执法角度出发,将车子扣回执法局停车场后,用车锁锁住货车车轮,同意韩某留在车上休息。随后,执法人员外出整治市容。
当晚10时左右,执法人员返回,发现“淮山车”已不见踪影。监控显示,当晚9时左右,韩某叫来一名同伴,撬坏车锁后开走车子。执法人员立即报警。
1月5日晚8时30分左右,在康顺路柳东派出所门口,韩某再次见到城中区城管局几名“熟悉”的执法队员,并在暂扣清单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随后,他被民警带走。
据了解,韩某偷走“淮山车”后,一路向北开到了桂林。在桂林的行踪被发现后,柳东派出所民警赶过去将其抓获,1月5日连人带车带回柳州。
这么一来,韩某不仅要为占道经营接受处罚,还因“偷窃自己的车子”被警方拘留2日。
特别提醒
物品被城管部门扣押后,其占有权转移到城管部门,已属于公有财产,未经处理就像韩某这样擅自处置,已涉嫌偷窃。
因此,当事人切勿错上加错,正确的做法是:先到城管部门接受相关处理,再凭处理回执单领回自己被暂扣的物品。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许洁琳 通讯员 邓湖广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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