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月圆如镜。
北流圭江之畔轻烟薄雾,玉林一家农家乐饭馆大门前灯光昏黄。酒足饭饱的少年们三三两两地自饭馆走出来,门口有几个小伙子正围在一起抽着烟。白衣少年此时刚结束了聚会,看到有人抽烟,一时来了兴致,大声冲抽烟的小伙子喊了声“兄弟,给根烟抽抽!”
却不知,抽烟小伙当中有一个穿粉色木屐的小伙子,骄蛮至极,向来人人都让着他,哪里听得了别人用此等傲慢的语气跟自己说话。怒从心头起,他二话不说一脚踢出,正中白衣少年的摩托车。白衣少年吃了一惊,还未来得及有所反应,便看到木屐小伙抄起了地上的砖头要往自己身上砸。白衣少年可不想尝这砖头拍脑袋的滋味,一抬手,一闪身,立马躲过了这一招。但木屐小伙哪肯善罢甘休?一手拿着砖头一手抄起脚下的木屐,一掌接一掌地拍将出去,白衣少年左支右绌地躲闪。这时,木屐少年和白衣少年的同伴正好都从饭馆走了出来,见状纷纷加入各自战团,双方拳打脚踢,斗将起来,现场一片混乱。怎奈木屐小伙的众同伴向来在江湖中行走,打斗经验老道,懂得充分利用“战场”的有利资源,或利用路边的砖头,或利用脚下的木屐,片刻就把白衣少年那群少年掀倒在地,打得头破血流。
快意恩仇拍木屐,把酒踏歌抄砖头,说打就打,人狠话不多,你是“社会哥”?两群少年,就这样因一根香烟而起冲突,最终酿成斗殴血案。近日,玉林北流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未成年人寻衅滋事案件。
木屐小伙是本案重要角色,我们暂且叫他谢逊吧。这起流血事件发生在2018年6月27日凌晨,谢逊、杨逍、范瑶等7人在北流市某镇农家乐饭店门口,因看被害人龙在天等3人不顺眼,便持砖块、拖鞋无故殴打,经法医检验鉴定为轻伤二级。寻衅滋事的整个过程被监控视频完整地记录了下来。其他相应的证据也予以证明,证据确实。法院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以及对未成年人适用刑罚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决定对杨逍、范瑶从轻处罚,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杨逍有期徒刑7个月,判处范瑶有期徒刑6个月。其他几人因为年龄问题,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以行政处罚的形式被另案处理。 (因涉及未成年人,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来源丨玉林日报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