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钦州市成功破获一起重大地下钱庄案,共抓获19名犯罪嫌疑人,打掉3个犯罪团伙,冻结涉案银行账户资金约4200万元,扣押涉案银行卡、车辆、电脑、U盾、编码器等一批犯罪工具,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目前,1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
2018年4月,银行部门称,他们核查客户广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时,发现其账户存在可疑交易,疑似利用开设空壳公司从事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活动。
2018年7月10日至8月19日,钦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对该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判。
2018年8月13日,钦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依法以“广西某某贸易有限公司非法经营案”进行立案侦查。
11月27日至30日,钦州“8.13”非法经营案收网行动分成11个行动小组,分别在甘肃、浙江、广东、广西南宁等省、市同步开展收网行动。
经查,2016年下半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康某台等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跨境汇兑业务。
康某台等人利用本人和团伙间掌握的大陆银行账户(人民币)和香港银行账户(美元),按照高于当日人民银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牌价的价格,非法从事人民币和美元之间汇兑业务的“对敲”型资金汇兑,并从中收取汇兑金额3‰至10‰不等的手续费以获取利润。
在侦查该案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隆某、谢某龙合资开设的“广西某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利用网络雇请人员进行网络聚众赌博活动,涉案赌资巨大,而且涉案赌资在流入赌博网站银行帐户后又流转到了该公司账户。
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钦州市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非法经营罪的康某台等9名犯罪嫌疑人,以及涉嫌聚众赌博罪的隆某、谢某龙等7名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
警方提示
地下钱庄是一种特殊的非法金融组织,游离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利用或部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资金结算网络,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跨国(境)资金转移或资金存储借贷等非法金融业务。
警方表示,地下钱庄不仅涉及金融、证券、贪污腐败和暴力恐怖活动转移资金的洗钱工具,同时也成为了国际跨境资金进入国内,严重干扰我国金融秩序的帮凶。地下钱庄收费低、操作简单、收款快捷、利润可观,容易吸引群众和经营者。
警方提醒广大群众,买卖外汇需到正规金融机构,经营必须合法,如发现有外法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丨据广西法治日报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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