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2019年度职工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50万元执行。该费用需在1月31日前缴纳完毕。
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尚未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已经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由用人单位在缴纳2019年1月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同时,统一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缴纳。
无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尚未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已经享受职工基本医保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统筹,由个人在2019年1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可以用手机或电脑缴费(“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App或“爱南宁”App、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银行缴费(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大厅柜面缴费(持身份证在南宁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或者中国银行、交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持工商银行卡到工商银行)三种方式中的任意一种,进行缴费。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刘冬莲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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