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号有特色

南国早报

ngzbnews

南国微生活

nanguowei

南国小记者

ngxiaojizhe

车广西

ngzbqczk

太惊险!3个孩子合骑一辆共享单车过马路,意外发生了……

来源:南国早报 发布时间:

自从梧州街头出现了共享单车,不少人都青睐这种绿色环保的交通工具,成为了一些人出行的新选择。然而,日前,梧州市区街头有3名身穿校服的学生合骑一辆共享单车,在马路上上演了惊险的一幕。

根据梧州市公安交警部门公布的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3名未成年人共骑一辆共享单车,一人负责骑车,另一人坐在单车的前车筐里,还有一人站在单车后轮处的轴承上。当时单车从非机动车道直接转弯驶出马路,沿着斑马线欲横穿马路。此时,马路上有小车和摩托车在正常通行,而负责骑车的小孩头戴衣服上的连帽,似乎并没有留意左右是否有来车。

危险就在这时候发生了。当单车骑至斑马线中央时,一辆直线行驶的银白色小车撞上了单车后轮,单车瞬间倒地,3名孩子也跌倒在地。而此时,画面左侧行车道正常行驶的一辆黑色小车刚好从旁驶过,为躲避3名倒地的孩子,黑色小车不得不冲上左侧绿化带缓冲后,再缓慢驶回机动车道内。画面正中的一辆小车也被迫紧急刹车,正好停在了3个孩子倒地的前面。

事故发生后,3名孩子快速爬起,骑车及站立在后轮轴承的孩子往左侧跑去,坐在车筐上的孩子一瘸一拐地往右侧跑去,疑似腿部受伤。后来,似乎是发现鞋子掉了,又一瘸一拐地返回倒地处,捡回鞋子。当时,涉事两辆小车司机均有即时下车查看事故情况。

1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获悉,上述事件于2019年1月6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发生在三龙大道市人民医院附近路段,3名未成年人使用同一辆共享单车,骑行通过斑马线时,与一小轿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其中一名未成年人腿部受伤。事后,由涉事司机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目前,该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针对该事件,公安部门表示,对于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上路,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此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已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当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与此同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梧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孩子尚未年满12周岁,切勿让孩子驾驶自行车上路,以免意外发生。 该事件的具体责任认定还需待交警部门进一步调查。

来源丨梧州零距离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