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工商局获悉,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该局组织开展2018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并将在今年5月中下旬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公示,颁发公示证书。
据介绍,申报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自成立起至申报之日满两年的企业、企业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合同行为规范、合同履约状况好、经营效益达到较高水平、社会信誉好、申报年度无受到行政处罚、凡参加申报的企业必须完成2018年度企业年报、将本公司所使用的格式合同在广西合同格式条款公开查阅系统上进行公示。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申报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者,工商部门将撤销其公示,并在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参加公示活动。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何正君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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