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香港媒体报道,1月15日,香港特别行政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刑满获释。他1月11日晚在赤柱监狱服刑期间,感到不适,被送往玛丽医院羁留病房治疗。因此1月15日当天,他在妻子陪同下,直接从医院获释。
▲1月15日,香港特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左)刑满获释。
曾荫权于2017年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在香港高等法院被判囚20个月,不获缓刑。之后,他获准减刑,由原有的20个月减为12个月,又获减免诉讼费至100万港元。
此外,据报道,香港终审法院早前就曾荫权定罪上诉批出上诉许可。案件将于2019年5月14日审理。
来源丨中新网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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