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殡葬事业发展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已于近日印发。《规划》对我区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专业化水平、惠民殡葬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发展目标。
作为人生的“终点站”,殡葬工作也是一项民生工作。《规划》对目前我区殡葬事业的现状进行了盘点。2014年以来,全区先后投入福彩公益金和财政资金约2.27亿元,安排新建殡仪馆11个、殡仪服务站9个、公益性公墓17个,扶持一批殡仪馆进行升级改造。节地生态葬式也逐渐被更多人所接受,2018年参与骨灰撒海和花坛葬的骨灰数分别超过了500具和1000具,数量逐年上升。
目前在我区一些地区,还没有殡葬服务设施,逝者家属不得不到邻近县(市)办理丧事。《规划》明确,在未来几年,要不断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争消除52个殡葬服务设施空白县(市),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公益骨灰安放(葬)设施。原则上常住人口50万以上的县(市)至少建设1个殡仪馆或殡仪服务站。对殡仪馆远离居民区或辐射范围广的地方,要在市区、街道、乡镇适度增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
同时,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建立相关奖补制度。新建经营性公墓和现有经营性公墓尚未开发的墓区,分别按照不低于30%和20%的比例,配建相关设施实行节地生态葬。对选择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逝者家属,有条件的地区可在自治区奖补标准基础上适度提高。提倡为选择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的家庭颁发纪念证书或纪念奖章。对炒买炒卖和超标准建设墓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则加强执法,对经营性公墓价格加强定价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依法进行干预管理。
近年来,一些社会机构也进入到殡葬服务市场,由此引发了一些乱象。对此《规划》提出,加强对社会殡仪服务机构管理和医院太平间管理,严禁在太平间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查处借宗教名义违规建设、经营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罗暘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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