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江苏淮安金湖县黎城卫生院发生了一起口服过期疫苗事件。事件发生后,金湖县委、县政府立即成立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事件处置工作。通过对接种儿童家长的逐一电话排查,截止到9日下午4点,确定全县共计145名儿童接种了过期脊灰疫苗。
经调查,该疫苗生产厂家为北京北生研生物制品有限公司,批号为201612158,有效期为2018年12月11日。该批次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配送至金湖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2017年5月18日冷链配送至黎城卫生院,疫苗相关资料齐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黎城卫生院已使用过期脊灰疫苗21支,剩余69支未使用。
事发后,县委书记张志勇、县长徐亚平先后2次主持召开专项会议,听取相关情况汇报,部署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金湖县人民政府回应:涉事疫苗全部封存
1月8日,金湖县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通报表示,事发后有关部门对涉事批次疫苗全部封存,核查疫苗采购及使用情况,从源头保证过期疫苗不再使用;弄清口服过期疫苗儿童底数,以便开展医学观察。
通报称,已邀请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相关专家来金湖县,对涉事批次疫苗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指导县医院集团密切关注接种儿童情况,并对接种儿童进行医学观察与随诊。
此次事件根本原因是管理混乱,工作失职,监管失灵。目前,金湖县纪委、监察委、卫生计生委,淮安市监局等有关部门已展开调查,并启动问责程序。黎城卫生院负责人和相关当事人、金湖县疾控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已经全部停职,接受调查处理。金湖县委、县政府将根据调查结果,依规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从严给予处理,绝不袒护、包庇、护短。对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丨澎湃新闻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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