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兵分几路开展了集中腾房行动。其中,苏某因为欠债不还,名下房产被卖,苏某的母亲张某一度情绪失控,坐在地上打滚哭骂,不肯搬离...
“坑妈型”:儿子欠债不还房屋易主,68岁母亲撒泼打滚不肯搬
2007年底
张某的儿子苏某因资金短缺,向廖某敏借款17万元,期限两个月。双方约定了利息,并约定到期未能还款,由苏某委托廖某敏将苏某名下石柱岭路一套98平方米的房产出售,所得价款用于偿还欠款。双方还签订了委托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图为石柱岭执行现场,苏某家中。
2009年8月
到了还钱期限后,苏某未能还款。廖某敏以25万元的价格,将苏某的房产卖给廖某,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但苏某拒不交房,其父母、妻子、女儿均居住在该房屋内。张某对于儿子背着全家将房屋抵押出售的行为表示反对。
2009年9月
廖某将苏某告上法院,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交付房屋给她。该案先后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最终,法院判令苏某交付涉案的房屋。
2018年7月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先后两次到该房屋粘贴执行通知书、公告等,要求住户在期限内自行搬空该房屋。但住户未能主动搬离。廖某由于急用钱,在执行期间,又将房屋出售给了覃某。
2019年1月17日
“我不搬……我去哪里住啊!”当天上午9时许,住在南宁市江南区石柱岭某小区的张某,一看执行法官上门,情绪失控,坐到地上打滚,边哭边骂,拒不搬离。
▲在石柱岭执行现场,68岁的张某情绪失控,哭喊着不肯搬走。
一个半小时后,张某情绪慢慢稳定,同意配合法院腾空房屋。其儿媳和女儿也陆续回来帮忙收拾东西,将屋内物品搬走。法院提前请来的搬家公司将物品搬上汽车后,将房屋交付给了新房主覃某。
“坑员工型”:以员工名义借款300多万不还,自己名下商铺将被拍卖
在另一路强制执行腾房现场,被腾空的是位于金湖路一高档写字楼的2间商铺。房主盘某3兄弟因为贷款较多,便以员工韦某、李某的名义,两次向银行借款313万元,并以3兄弟的2间商铺做了抵押。
但3兄弟归还10万元后就不再还钱。法院最终判定,韦某、李某要归还303万余元的本金及利息,盘某3兄弟名下的商品拍卖后优先偿还。
▲在地王国际商铺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两间商铺予以查封。
1月17日上午,执行干警来到盘某3兄弟的商铺后未见其人,2间商铺大门紧锁。在执行法官的指令下,开锁师傅打开了守门的大锁。而房屋内仅剩下一些红木办公家具,执行干警对房屋内物件的清点造册,拍照录像取证后,将家具就地封存,并将该房屋换上新锁,予以查封。
▲在地王国际商铺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将两间商铺予以查封。
据悉,当天,江南区法院共对20套房屋及商铺进行了腾迁。该院此次行动将持续两天,将对待拍卖的65套住房及商铺进行集中腾退。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斯 通讯员 黄文民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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