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河池市凤山县首次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进行罚款,罚款金额500元。据了解,河池市各县区近期相继作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已有两例罚款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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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9时许,凤山县凤城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凤城镇城区内燃放鞭炮,接到报警后,凤城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了解到,县城一居民为庆祝订婚而燃放鞭炮。派出所民警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燃放者进行罚款500元的处罚。
据介绍,截至目前,凤山、天峨县已经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两起行为进行了处罚。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陆旺
值班编辑丨陈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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