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西昌车主邓女士起诉捷豹销售公司案件,最终获得退一赔三的判决,而今234万元赔偿款也已全部到账。
据了解,2017年1月,邓女士在西昌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捷豹SUV,总花费60多万元。
邓女士说,新车上路一个月后,正常行驶过程中,该车的方向盘突然失灵,抱死不动,紧急情况下她采取紧急制动,才避免事故的发生。联系到销售公司,被告知车辆熄火再重新启动就可解决,她按照操作后方向盘能用了,也没多在意。
“结果三天后,车子行驶过程中方向盘抱死问题再次出现。我立即电话联系销售商家,并按要求将车送回公司。技术人员说要做一个方向机升级。”随后邓女士将车开回家。
可几天后,邓女士去洗车时无意被告知方向机有锈迹,怀疑更换过。随后邓女士就近找了家汽车维修店进行检查,结果也是怀疑是一部旧方向机。邓女士就此问题向销售公司提出质疑,但对方否认更换过方向机。
去年4月,邓女士投诉到工商质量监管局,走上维权路。随后邓女士的捷豹SUV进行封存,并联系了司法鉴定中心对车辆进行鉴定。据称,销售公司当时态度很强硬,否认拆卸和更换过方向机,也给消费者说,要打官司奉陪到底。
未料,就在工商质量监管局请技术人员到西昌开展车辆鉴定时,汽车销售公司的一个负责人打来电话:方向机确实拆卸过,但绝对没有更换过,更不用说换了一个旧的方向机。不久,该汽车销售公司一位老总再次致电,承认这个方向机是更换过的。
邓女士坚持继续鉴定。最终,司法鉴定书显示:原装方向机(转向器)已被更换,现安装的方向机为非全新件。
邓女士凭鉴定证据向汽车销售公司提出更换一个新的方向机和赔偿10万元的要求,但均遭到拒绝。邓女士气愤之余,一纸诉讼将该公司告上了法院。
西昌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该公司销售案涉车辆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法院于2018年5月作出判决:邓女士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其所购买的汽车退换给该公司;该公司退还邓女士购车款、并同时赔偿原告邓女士购置附加税、交强保险费、鉴定费等,合计67.14余万元;该公司支付邓女士购车款的三倍赔偿金167.4万元;合计234.4万元。
该汽车销售公司随即提起上诉,法院二审判决认为,一审的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丨汽车行业关注
值班编辑丨莫国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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