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门口擅自摆卖爆竹,甚至还把家里当成仓库,大量爆竹直接存放在家里,家里俨然成了一个火药库。1月28日,柳州市公安局长塘派出所民警采取行动,查获了两家擅自出售爆竹的摊点。
1月28日,长塘派出所社区民警在辖区进行节前安全检查。中午12时许,民警在长塘镇西流村龙塘屯一私人房,发现了情况。该私人房门口是小卖部,小卖部的柜台上,摆放了几卷鞭炮。一个10多岁的小女孩在看店。
小女孩说,父母都出去了,就她一个人在家。民警进入该私人房看到,房内专门腾出了一个房间,来存放爆竹。堆放的爆竹占了房间的一半。
经清点,该小卖部一共有23箱爆竹。民警将这些爆竹全部暂扣,并通知女孩的家人前来派出所处理。
▲民警查处非法爆竹销售点。
记者看到,警方在该小卖部查扣的这些爆竹,有的标有爆竹厂家,有的爆竹纸箱外,并未标注厂家。
当日下午3时许,记者跟随长塘派出所民警,又来到长塘镇香兰村下村屯。在一私人房门口,有卖菜的菜摊,菜摊边一个小桌子上,摆放着待销售的四卷爆竹。经询问,是一名姓关的女子在此销售。
民警询问其有没有爆竹销售许可证,关某无法提供,还狡辩说家里没有存放多余爆竹。
然而,民警进入到该私人房时,在该私人房的大厅角落,发现一共有8个纸箱,纸箱内装的全是爆竹。
对于这些爆竹的来源,关某一直支支吾吾。一会说是儿子拉来的,一会又说她只是帮家里亲戚看摊。关某说,1月28日她才开始卖的,当天只卖出了一卷爆竹,收了买家25元。
为妥善处理查获的这些爆竹,民警联系了柳州市满地宝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人员前来,将这些爆竹拉走处置。
民警表示,擅自销售存储烟花爆竹属于非法经营和非法储存运输危险物品。一些人心存侥幸,将这些爆竹大量存储在家中,就像是一个火药库,一旦遇到火情,将严重危及周边住户安全。因此,对违法运输、存储、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将一律严肃查处。
目前,警方正对此案做进一步调查。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黄真真 文/图
值班编辑丨欧阳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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