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6日,玉林容县一名两岁半男童跟奶奶在超市抽奖时,抽中了一辆宝马。一家人欢喜不已,车也顺利开回家了。(此前报道)
不过之后,因特等奖宝马小汽车的价值超过标准,被容县工商局介入调查。1月29日,记者容县工商局了解到,该超市周年庆特等奖奖项设置一事,目前处罚结果已经出来。
据容县工商局工作人员透露,该超市周年庆特等奖设置的宝马小汽车价值14万余元,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的: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另外,关于此事或许还有很多人疑惑,工商部门是如何界定罚款数额的呢?
该工作人员解释,这是经过对事件的多方调查,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规定进行有奖销售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做出的处罚决定。
该超市进行有奖销售时,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但在工商部门介入的情况下,及时停止了该违法行为,因此适用轻微的处罚,仅罚款50000元,责令整改。
来源丨玉林晚报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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