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从2019年2月1日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减半收取通行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符合标准的集装箱运输车辆可享受通行费减半的优惠,实施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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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办法》根据广西区内道路的实际情况,相应调整了进出港区、口岸对应的收费站点;修订完善集装箱运输车辆超限运输认定标准及相关条款,优化减半收费的方式及流程,对车主需提供的进出三港区或三口岸的有效证明进行调整清理和简化,假冒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李艺 蔡柳媚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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