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南宁市2019年度社保缴费基数开始申报,在职职工月缴费基数上限不高于16732.2元,下限不低于3346.5元。
据了解,南宁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都要申报缴费基数,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申报职工缴费基数将另行通知。
在职人员按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按国家统计局工资统计口径计算),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等于全部在职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之和。
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在职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不高于16732.2元,下限不低于3346.5元。有关用人单位,可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申报,或者前往市社保局本部或各城区管理部申报。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刘冬莲
编辑丨陈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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