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迫于舆论压力,拿手机的男子目前已将手机交到辖区派出所。
此前消息
全城搜索!南宁有谁认识这人?他在电影院里做了如此“不堪之事”。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他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相信这句歌词很多朋友都不会陌生。可是,面对利益诱惑,有人却把持不住。近日,南宁的严女士在看电影时,把手机落在了座椅上,散场后她起身离开大约30秒,这台价值约8千元的苹果手机就被人拿走了,至今没有归还。
▲男子弯腰捡手机瞬间。
监控画面显示,当晚9点40分电影散场后,身穿粉色外套的严女士起身从5排8座离开,大约30秒后,6排8座一名黑衣男子弯腰在她的位置上,做出了一个拾捡物品的动作,随后的画面中隐约可见他手中多了一台手机。几秒钟后,已经走到1排左侧的严女士开始返回座位寻找手机。
▲返回座位查寻手机的严女士(紫色衣服)。
市民严女士:“摸兜里面(手机)没有了,后面有个小哥提醒我说我的手机落在座位上了,我就赶忙跑回去找,我座位上的手机已经没有了,就打电话过去,我手机已经关机了。”
严女士说,她的手机此前电量充足,没有理由自动关机。当时在现场,也没人提及自己捡到了手机,事后也没人将手机送交现场工作人员或报警。
市民严女士:“我从3排走到5排的时候,其实刚好可以说是跟他擦肩而过,在3排的时候,也有扫地的阿姨问我什么情况,我就说我手机找不见,我是来找手机的。我觉得那个时候(男子)应该会听到。”
▲嫌疑男子在监控视频中。
严女士赶紧报了警,警方已经介入调查。记者了解到,影院方面确认,黑衣男子观影使用的座位,是通过猫眼平台购票消费的。除客服跟邮箱号码外,猫眼没有提供其他任何可供联系的方式,事发后第三天,失主跟办案民警依然没能拿到订票者的联系方式。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及时归还权利人,并尽到通知对方领取、上报警方或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等义务。拒不归还且数额较大,如案值超过5000元的,行为人可能因侵占罪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
律师雷水娟:“失主并没有完全丧失对手机的控制力,当时她还在这个影院当中,通过手机联系或者是本人去寻找,能够及时找到。对方行为可能也会构成盗窃罪,像这样一个转换的过程,可能需要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去判断。”
盗窃罪如果坐实,行为人可能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分析认为,能找到黑衣男子,确认对方拿走了手机却拒不归还的,失主可以请求公安部门协助处置或通过司法渠道维权。
律师雷水娟表示,猫眼作为掌握案件关键信息的这个企业,它应当要配合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的拾捡得物品人的联系信息等义务。拾得物品人仍然拒不归还物品的话,(失主)可以到法院以侵占罪提起刑事自诉。
来源丨南宁手机台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