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河池市两名市民在路边发现一只猴面鹰,他们骑行20多公里,将猴面鹰送到森林公安庆远派出所。
据介绍,当天下午这两名热心的河池市民前往河池洛东镇办事,骑车经过一片林地时,发现一只面如猴脸的禽类蹲在路边的石头上,“长得很稀奇,平时森林公安民警到村里宣传过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知识,觉得有可能是国家保护的珍稀动物”。因为这只禽类一动不动,他们担心它会被抓走吃掉或者卖掉,于是将其装上随身携带的编织袋,骑行20多公里送到了森林公安庆远派出所。
▲猴面鹰
森林公安民警介绍,送来的是一只俗称猴面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经过细心检查,发现该只猴面鹰并无明显外伤,仍具有野外生存能力,决定直接野外放生。当天傍晚时分,民警将该只猴面鹰带到林区放归大自然。
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河池森林公安不断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力度,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不断有群众主动将捡拾到的野生动物送到森林公安机关。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张文卉 通讯员 罗涛 黄轩
值班编辑丨韦煜楹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