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里电动车经常被盗,业主家中也常有小偷“光顾”,业主因此认为物业不作为,南宁市邕武路某小区20名业主干脆拒缴物业管理费。不想,这些“理直气壮”的业主,却因此成了老赖。2月18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上门强制执行,一些任性的业主仍拒不履行,直到被拘传回法院,这才肯低头。
2017年,因为不交物业管理费,南宁瑞景家园小区的物业公司,将20名业主告上兴宁区法院。而这些业主却认为,他们不交费是由于该物业管理的很差。物业管理不到位,凭什么让他们交物业费。最终,法院判定,20名业主分别要交纳700—2000余元的物业管理费等。判决生效后,业主不服气,也不肯履行。
2月18日上午,一组执行干警来到梁某家,梁某拖欠的物业费及执行费为2200余元。面对执行干警一大早的“突袭”,梁某略显慌张,看了法官递给他的生效判决书后,梁某表示将立即还款。不到5分钟,梁某的爱人立即通过网上银行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我没有钱,我要去上班。”另一名业主潘某科态度蛮横,面对执行干警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对于潘某科也不留情面,立即向其出示拘传票,将其拘传回法院。一回到法院,潘某科改变了态度,表示将立即还款。
▲执行法官在向潘某科释法说理。
▲业主潘某科因拒不履行义务,被拘传回法院。
“业主认为物业管理不到位,存在瑕疵,标准不达标,有些意见。”兴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黄志国说,物业管理不到位,跟拒缴物业费是两码事。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只有履行缴纳了物业费的义务,业主才有权利问责物业。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王斯 通讯员吴昊
编辑丨褚瑞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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